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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—2035年)》和《“十四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决策部署,根据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》(国知办函运字〔2023〕572号)要求,经企业申报、组织测评、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,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公示,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创新实力、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以及突出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,成功获评“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”。
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”是国家给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和评价。其中,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主要颁发给国家和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,能承接国家和地区重大、重点产业发展项目,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能力,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,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,具有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企业。
近年来,林源春公司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战略,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工作,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事业提速增效。通过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工作,积极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,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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